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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到福泉市检察院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
时间:2017-12-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12月20日上午,福泉市人民检察院邀请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何可炼到院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

宣讲会上,何可炼重点从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部署、党章修正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贵州代表团讨论中的重要讲话等七个方面的内容,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全面详实地讲解阐述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同时,紧密联系当前司法体制改革及监察体制改革的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好十九大精神提出合理化建议。

何可炼要求: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统一部署上来,在学习上深一步把握好三个关键词“使命”、“法治”、“改革”;在行动上要靠前一步,大胆开拓与锐意进取,创新法律服务方式;在自身建设上要从严要求,党员干部要廉洁自律做好表率作用。

张永铨代表福泉市检察院党组对何可炼检察长的精彩授课表示感谢,同时强调:我们要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过程中要结合工作实际,找准定位,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维护和谐稳定、强化监督等职能作用,为加快“五个福泉”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吴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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