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对长春长生“问题疫苗”事件的严肃查处,各级各部门对此项工作开展了自查,福泉市疾控中心及时向社会发布了福泉市均未有涉事批次疫苗,请家长们不要恐慌,继续关注和支持福泉市预防接种工作的公告。随着该公告的发布,福泉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派员主动与该市疾控中心联合就执行疫苗流通、管理、接种等法律法规情况开展疫苗检察监督及调研活动,确保未成年人疫苗使用安全。
8月13日,福泉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在市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随机对该市的仙桥乡、龙昌镇疫苗接种工作进行了走访调研。走访中,检察人员实地查看了预防接种室、冷链管理、资料管理室,对疫苗的出入库登记、储存保管、接种记录等环节进行仔细排查, 详细了解疫苗接种流程、疫苗流转程序和相关管理制度。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交流。结合走访调研情况,检察人员向疾控中心提出了二点建议:一是严格执行疫苗管理法律法规,按规定采购、运输疫苗,完善工作手续,切忌麻痹大意;二是加强完善村级卫生所领取疫苗使用基本信息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各类各批次疫苗的可追溯性。同时也表示该院在下一步工作中将持续开展检察监督,强化疫苗监管,进一步发挥好检察监督职能,确保人民群众尤其是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安全。
(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