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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结事不结,未成年人帮教走进高墙内
时间:2018-07-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28日上午,在管教干部的带领下,穿着服刑人员的工装,带着腼腆笑容的小Z(化名)走进了会见室。“还认识我们吗?”“认识,是检察院的阿姨”。这是福泉市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前往贵州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对涉罪服刑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回访的开场白,也拉开了今天承办检察官对小Z入所服刑的第一次回访帮教的序幕。

因为父亲患病,母亲将仅3岁多的小Z丢给爷爷奶奶后不知所去,成长过程中小Z因家庭管教的缺失而过早的踏入了社会,对法律的无知和青春期的冲动茫然,小Z因犯强奸罪付出了2年半的自由代价。面对年仅16岁的小Z的判决书,如何对小Z开展帮教工作助其顺利回归社会,也挂在了承办检察官的心上。为此,承办检察官对小Z的家庭背景、成长经历再次作了详细调查,并同小Z的父亲及抚养小Z长大的爷爷就回访帮教事宜作了沟通,在回访帮教过程中将家庭现在的情况和小Z作了交流,得知父亲顺利找到工作,爷爷奶奶身体健康,他那腼腆的笑容又出现在那幼稚的面容上。

让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刑事被害人都得到保护,通过人性化执法挽救迷途少年,向孩子们传递法治温情,是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工作理念。“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助力回归减少再犯是未检工作的着力点。此次对已办结案件的未成年服刑人员开展回访帮教是福泉市检察院继去年与贵州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建立帮教工作机制后的一次常规工作开展,也是福泉市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做实一人一帮教的工作模式,目的是做好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努力实现在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工作中能够让他们感受到冰冷法条中善良的温度,帮助他们树立信心,顺利回归社会,让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最大体现。

 

(郑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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