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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检察院再次荣获全省"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时间:2014-10-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5月8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表彰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和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的决定》,决定对7个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21个“文明接待室”和26个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予以表彰。我院再次获得全省“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文明接待室”评比每三年开展一次。我院是2003年开始争创并获得全省“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的检察院,经过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这是我院连续第四次获得全省“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成绩属于过去,在新形势新任务下,控申举报检察工作任重道远。我们一定要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努力创造新的成绩,把深化文明接待窗口建设作为了解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有效途径,作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生动实践,扎实推进控申举报检察工作,以实际行动推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推进我市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控申科  宋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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