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检察部
负责办理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办理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负 责 人:郑 萍
检 察 官:郑 萍 李荣章 严永高 赵 晖 王国任 江 娜 易 雪 罗 丽
检察官助理:刘灵睿 刘明静 夏雨嵩 徐红红
聘用制书记员:程新栋 陈玉杰 赵莎莎 覃婷业 易居然
(二)第二检察部(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办公室)
负责办理向本院申请监督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本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负责办理本院管辖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申诉案件;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
负 责 人:邓 迪
检 察 官:邓 迪
检察官助理:高 菁 李 俊 黎 兰 陈国蝶 陈惟然
聘用制书记员:黎 娟 彭 鸣
(三)第三检察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
负责受理向本院的控告和申诉,办理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对辖区内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款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负责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对本院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检察院规定、决定的情况进行督察;协助上级院抓好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承担本院检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 责 人:肖英群
检 察 官:肖英群 何 玲
检察官助理:柴银熙 宋正前 赵 宏 杨春琴
书 记 员:刘 颖
工 作 员:吴大琴
聘用制书记员:陈丹丹
(四)政治部
负责院机关党建、群团、干部人事、意识形态、思想政治、新闻宣传、舆论引导、检察文化建设等工作。法警大队。服从上级院调警,按规定履行司法警察职责;保护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执行传唤、参与搜查,执行拘传和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及追捕逃犯;负责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送达法律文书,参与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活动;负责检察机关专门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协助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调查核实相关工作。
政治部主任:罗林国
人 员:罗林国 罗云松 杨玉英 洪 秀 龙瑞鸿
聘用制书记员:夏 兰
(五)办公室
负责院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重大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院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财务管理、信息化、内部刊物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起草文件文稿;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
负 责 人:刘烈芳
人 员:刘烈芳 罗家友 吴柳明 罗恩萍 余星宇 丁雪峰 赵 杰 李大发 包光泉 詹芸杰
聘用制书记员:钱家莉
机关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联系电话:0854—2588791
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洒金北路212号(福泉市公安局与福泉市人民法院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