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下午,福泉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培训会,对该院科级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工作进行培训。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岑小明同志主持,副检察长邱耀海负责具体事项的讲解培训。
会上,邱耀海副检察长首先传达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简称“两项法规”)和全州2018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随后对填报说明和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确保每一位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的同志都能将培训内容入心入脑,做到填报过程少跑路,填报数据零失误,填报结果一次过。
岑小明同志在主持会议时强调,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规定》,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手段,大家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更应该以身作则,如实填报有关事项,做到忠诚老实,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维护报告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