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文件之
福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7日在福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福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岑小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市委和州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及市政府的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
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年来,检察工作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依法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维护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提供了有效的法治保障。
发挥批捕起诉职能,维护社会稳定更加全面。紧紧围绕平安福泉建设,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19件174人,提起公诉 215件254人,批捕、起诉准确率100%。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运用不批捕、不起诉、刑事和解等职能制度,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过失犯以及因亲友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全年不批准逮捕88件161人(其中:不构成犯罪不批捕8人,证据不足不批捕73人,无社会危险性不批捕72人,其他情形不批捕8人),不起诉 55件84人(其中:法定不起诉1件3人,相对不起诉51件78人,存疑不起诉3件3人),有效的减少了社会对抗,维护了社会稳定。
保持查办职务犯罪高压态势,惩治腐败更加有力。全年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4件14人,其中,县处级要案2件2人(上级检察院交办),科级干部3件3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在办案中既“打虎”,又注重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等腐败行为,立案查办了马场坪街道办事处及甘粑哨村委会宋某某、吴某某等8人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件,以及市林业局熊某滥用职权案,为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乡镇、机关、企业等开展预防职务宣传和犯罪警示教育80余场次;向市委、市人大报告《2016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开展涉农领域职务犯罪预防调查等专项预防工作;全年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00余次。开展行业预防,结合查办马场坪街道办事处及甘粑哨村委会工作人员系列贪腐案件,及时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推动整改落实。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项目专项预防,保障扶贫资金安全,牛场镇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积极配合我院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建设规范、管理有序,搬迁效果好,得到省、州检察院肯定,在我市召开了全省检察机关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现场推进会,向全省检察机关介绍了福泉预防经验。
履行诉讼监督职能,保证公正司法更加有效。加强侦查监督,适时介入侦查工作,全年提前介入案件10件51人,参加公安机关案件讨论160余件次。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3人、撤案1件1人,纠正公安机关漏捕案件2件2人,书面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5件次。监督行政机关移送刑事案件2件2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积极稳妥开展量刑建议工作,全年书面提出量刑建议203人,法院采纳178人,采纳率为88%;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依法对看守所收押入监、出监和罪犯留所服刑、投劳执法活动进行检察,全年实现零超期羁押目标。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6人。社区矫正监督常态化,一年来着重对剥夺政治权利监管违法发出检察建议5件,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着重开展执行监督,促进执行工作规范,经审查认为市法院执行违法向市法院发出《检察建议》4件。
二、紧紧围绕“五个福泉”建设,服务大局能力得到新提高
一年来,检察工作始终围绕 “五个福泉”建设目标,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努力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贡献检察力量。
立足办案,促进平安和谐。坚决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快捕快诉聚众斗殴案2件30人、信用卡诈骗案3件6人、寻恤滋事案6件14人等人民群众关注的案件。如王某某、张某等组织20余人在我市闹市区聚众斗殴,对社会治安造成极坏影响,我院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批捕了11人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有力打击了影响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坚决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案件,依法批准逮捕5件9人,提起公诉5件5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秉持宽容不纵容的原则,依法作出不批捕9件11人、不起诉8件9人、提起公诉5件6人。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深入乡镇学校开展以“远离侵害、保护自己”、“杜绝校园欺凌、走向美好明天”为主题的法制宣讲,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推进我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我院与福泉市第二中学正在共建教育基地。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0余件次,工作中坚持释法说理与心理疏导相结合的方式,引导上访人理性表达诉求。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50000元。
主动作为,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召开 “两长”(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2次,组织20多家非公有制企业进行交流,努力构建亲清检企关系。宣传贯彻好《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二十条措施》,切实为民营企业提供司法保护。
坚守底线,推进绿色福泉建设。依法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全年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21件24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件,查办生态领域渎职犯罪1件1人。开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行为专项监督,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向市国土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33份,努力遏制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犯罪。督促完成“补植复绿”447余亩。加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作,与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破坏森林资源涉林案件生态损失补植复绿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福泉市联合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积极探索开展公益诉讼,以检察建议为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履职,依法办理了追缴水土保持费等案件3件,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全力推进司法和监察体制改革,司法公信取得新进展
2017年是检察机关重要的改革之年,一年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改革的决策部署,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推进各项改革工作。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职业保障、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任务。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和执法公信力持续提升,改革成效初步显现。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严格员额检察官入额遴选标准和程序,我院首次遴选产生员额制检察官17名,确立了员额制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建立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根据最高检《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若干意见》,制定《福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办案权力清单(试行)》等制度,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对办案质量进行常态化监督,严格“一案一评查” 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建立员额制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司法业绩档案,对执法办案全程进行监督。建立与办案数量、质量、效率相关的绩效考核办法,明晰责权,有效的落实了检察职业保障。
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深入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证据裁判规则,加强证据合法性审查,不断提高公诉人判断运用证据的能力和庭审指控的水平,促进庭审实质化。加强监督制约与配合,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发挥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功能,认真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全年共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48人次,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开通法检互联系统,从网上向法院移送案件材料240件,接收法院移送材料210件,智慧检务得到有效运用。
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精神,按照《福泉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涉改部门职能机构划转、人员转隶等各项工作,确保了我市转隶工作按规定步骤在规定时间得到顺利落实。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检察队伍建设得到新提升
坚持把队伍建设摆在检察工作重要位置,按照“五个过硬”总要求,立足司法改革大背景,以问题为导向,创新思路,强化措施,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坚持政治建检,打造对党忠诚队伍。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院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始终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干警,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院干警按照市委的部署,深入帮扶村开展结对帮扶,全力助推香坪村按计划脱贫。
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年来,扎实开展最高检党组对贵州省院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省院党组巡视黔南州院反馈意见的落实整改,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深入落实。
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积极适应改革后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要求,通过组织干警到高等院校学习、开展网络视频培训等方式,强化岗位教育培训。全年累计开展政治理论培训19期336人次、领导素能培训44期280人次、检察专项业务培训17期90人次,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9期。
自觉接受监督,促进阳光检务。一年来,我院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审议意见,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本院开展批捕公诉工作情况,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调研视察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座谈会、联席会、“检察开放日”、“贵州生态日”新闻发布会活动等,认真听取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依托检察机关“12309”网络平台,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70 件,公开法律文书230份,发布重要信息24件。在《法制生活报》等新闻媒体及运用本院“两微一端”平台发布工作信息300余篇。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市委和州检察院的坚强领导、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是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和各项改革的深入推进,检察工作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检察工作服务发展的方法还不多;检察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还要进一步加强;司法责任制还需要进一步落实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下大气力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检察工作将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全面深化司法改革,落实全面从严治检各项要求,继续为维护全市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这个总任务,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一、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握好新时代党和人民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提高公正司法水平,为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建设“五个福泉”,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二、抓好检察主业主责,积极主动服务大局
切实抓好法律监督这个主业主责。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确保办理的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突出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建立健全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格局,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强化公益诉讼监督,着力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
进一步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打击和预防犯罪、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等作用。
主动为全市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健康良好的投融资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三、坚持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确保改革成果落地落实
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认真落实中央和最高检及省、州、市的各项综合配套改革部署,切实把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进一步推动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抓好与监察委员会的工作衔接与配合,促进检察工作与执法执纪工作的融合。
四、坚持以党建带队建,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和引导干警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强化干警“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强化廉政教育,确保队伍纯洁性和先进性,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迈进新时代,面对新要求,我们将在市委和州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以及市政府支持和市政协的监督下,牢记嘱托,感恩奋发,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