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黔南州检察院何可炼副检察长到福泉市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检查指导。
会上,何可炼副检察长听取了福泉检察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工作情况的汇报。对该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给予指导,何可炼副检察长指出:一要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任的态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投入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二要强化案件办理,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做好涉黑涉恶类案件的提前介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三要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展板等宣传载体,动员全员参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彭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