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福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三都县委原常委、县委办主任宋某某贪污、受贿一案在该市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系黔南州监察委调查终结并采取留置措施的首件职务犯罪案件,经黔南州人民检察决定将该案指定由福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此次庭审活动,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公诉人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驾驭能力,福泉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检察官及检察辅助人员到现场观摩此次庭审。
从如何客观、规范运用证据指控犯罪角度出发,庭审中,公诉人运用了多媒体示证,将所指控的证据逐一展示,证据“三性”,阐述明确,举证条理清晰,环环相扣。法庭辩论围绕重点,法理并重,逻辑性强,揭露及指控犯罪,论述充分。庭审驾驭,张驰有度,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同时做到了释法说理同步,法制教育并进。
庭审结束后,庭审法官与被告人辩护律师对公诉人的示证到辩论给予好评。观摩干警也表示从此次多媒体示证案中,既提升了举证质证的效率,又直观的展示了案件证据材料,全案一目了然。此次观摩庭审进一步提升了庭审实质化背景下的法庭讯问、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的方法、技巧及规范能力,还提高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为实现科技智慧检察打下良好基础。
文字/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