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你部的《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后,我部针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核查,现已予以修正。”这是福泉市检察院业务部门向案件管理部门回复的一份书面纠正情况。今年以来,福泉市检察院抓实案件流程监控,促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我院案件管理部门依托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对案卡填录、文书制作、办案期限等,从检察办案各环节进行跟踪监督。有效将流程监控工作与业务数据专项检查工作相结合,针对业务数据易错项重点开展定期专项核查,把日常监控中发现的问题汇总分析,定期通报至业务部门,并提出修正意见,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同时,在日常开展案件流程监控工作中,视情况采用不同方式向业务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发现文书制作瑕疵、系统操作不规范、案卡填录不完整等一般问题,口头提示承办人进行整改;经多次提示仍出现类似问题的,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督促整改。通过开展流程监控工作,案卡迟填漏填问题得到改善,数据准确性得到提升,文书制作瑕疵、系统操作不规范等问题明显减少。
案件流程监控工作是检察机关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司法办案、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方式。我院已实现流程监控监督范围全覆盖,从小细节着手,做到精细化监控,扎实开展好案件流程监控工作。下一步将继续从文书制作瑕疵、系统操作不规范,案卡填录等小细节下功夫,为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司法办案添砖加瓦,从而为提升检察办案质效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