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简介
组织机构
工作职能
荣誉室
检察长信箱
在线调查
  通知 更多>>
·福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选任听证员的公告
·关于加强"5·1"期间机关安全保卫等项工作的通知
·通知
·案件评查小组人员名单
·关于开展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自查工作的通知
官方微博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代表委员之声
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
牢记嘱托·感恩奋进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黔南州人民政府

黔南州人民检察院

福泉市人民政府

福泉市人民法院

福泉市公安局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
福泉检察“五个一”工作模式 构建“花蕾护航·和你一起”未成年人家庭保护
时间:2022-04-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推动落实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督促、帮助、指导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期,福泉市检察院依托该院“花蕾护航·和你一起”未检工作室,建立健全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通过“一份文件+一支团队+一处中心+一类模式+一个平台”“五个一”的全新模式,在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彰显检察担当,竭尽全力让家庭教育不缺位,以法之名,护苗成长!

  一、一份指导文件促进工作协同

  为促进工作协同,福泉市检察院联合市教育局、民政局、妇联、关工委会签了《关于联合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对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落实举措等做出明确规定,同时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机制,不断丰富完善协作配合方式,构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社会支持”新格局。

  二、一支专业团队提供力量保障

  为确保工作实效,福泉市检察院与市教育局密切协作,聘请长期从事一线家庭教育指导的教师,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师团队”,同时通过部门联动,吸收市妇联长期从事妇女儿童工作的同志以及市关工委“五老干部”,组建“福泉市家庭教育指导志愿者团队”,通过“检察官+教师+志愿者”打造一支稳定、专业、可靠的“花蕾护航·和你一起”家庭教育指导队伍,为工作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三、一处指导中心统筹工作落实

  为做好工作统筹,福泉市检察院自觉扛起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依托“未检工作室”建设福泉市“花蕾护航·和你一起”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站,整合相关部门的职能优势,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对工作进行统筹谋划、调度落实,切实抓好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的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回访帮教、法治宣传、困难救助等工作,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提供固定的场所、地点,全方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四、一类工作模式实现精准指导

  为确保指导效果,福泉市检察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依职权评估或依监护人申请,视案件办理需要,充分发挥“花蕾护航·和你一起”家庭教育指导队伍作用,根据实际情况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量身设计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全程、定期对家长进行“一对一”家庭教育指导,实现“靶向定位式”家庭干预和指导。

  

 

  五、一个法宣平台创新普法方式

  为扩大普法覆盖面,切实解决“法治副校长”力量薄弱、普法内容单一等问题,福泉市检察院联合市教育局搭建了“花蕾护航·和你一起”检教普法微信群,通过该平台拓宽普法工作受众面,实现普法工作检、校、家互联全覆盖。一是制定管理制度。加强和市教育局工作联动,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各学校明确专人负责,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工作内容及要求,确保该群长期有效运行;二是丰富普法内容。由市检察院负责收集涉未成年人的典型案例、法律法规、警示教育、家庭教育等普法宣传资料,每周至少推送一期至法宣工作群,确保普法内容灵活、丰富;三是扩大受众范围。市检察院推送信息后,各学校负责人将推送信息转发至本校管理工作群,由班主任负责将推送信息通过班会课向学生进行传达学习,并转发至各家长群,积极引导家长学习并倡议向社会宣传,切实扩大普法教育覆盖面,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截止目前,福泉市检察院已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嫌疑人、被不法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帮教、心理救助、临界预防的同时,通过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力量改善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环境,取得了良好效果。下一步,福泉市检察院将依托“花蕾护航·和你一起”未成年人保护特色检察品牌,构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新模式和新格局,切实把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落地落实落细,用检察力量携手社会力量,压实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督促家长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合力营造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良好氛围,实现司法保护和家庭保护的双向奔赴,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文字/郑萍、程新栋)

 
 

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地址: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洒金北路 | 邮编:550599 |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技术支持:正义网   访问量Web Track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