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切实履行普法主体责任,提高全院干警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按照《福泉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拟定如下普法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以及省州市委安排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认真履行检察职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不断提升检察干警司法水平和普法能力,全面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福泉贡献检察力量,护航强富美新福泉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内部学法
1.领导干部学法。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院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内容,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通过参加政法大讲堂、培训班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委关于加强法治建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大部署,深入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律,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公共法律知识以及分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化解矛盾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2.工作人员学法。结合全院干警大会、党支部“三会一课”“法宣在线”等形式,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律,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公共法律知识以及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认真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加强行业普法
3.面向司法活动中涉及的司法对象、服务对象等及相关人民群众普法。认真学习贯彻《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结合检察工作职责,积极将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采取多种方式向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旁听群众等以案释法、答疑解惑、宣传法律政策。加强检察机关典型案例的整理和发布。
4.面向社会公众普法。结合法律进机关(单位)、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等活动,采取以案释法等形式,广泛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禁毒法》《禁毒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人民调解法》《贵州省人民调解条例》《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配套文件,继续落实防止环境污染、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公益诉讼、扫黑除恶等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
(三)抓好节点普法
5.开展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中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掀起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运用宪法、维护宪法的热潮。
6.开展相关节点集中宣传。利用好各行业领域重大活动、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及纪念日等节点,通过主题集中宣传、以案释法、视频展播、座谈研讨等形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相关法律法规社会知晓率.
(四)创新普法载体
7.巩固传统普法模式。充分利用宣传栏、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向社会公开宣传检察工作,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8.加强新媒体普法工作,打造“指尖普法”。通过市检察院“两微一端”、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平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创作推广宣传新颖且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积极参加全国、全省微视频征集展播等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法普法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对照普法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进度、重点内容、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分步有序组织实施。
(三)注重资料报送。各部门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资料的收集、归档,开展工作的图片、简报等相关资料及时报送院办和政治部。(联系人:刘烈芳,电话:2588950,邮箱: 1187977022@qq.com)
附件:福泉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
福泉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1月16日